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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咖啡馆、撸猫店、小动物乐园等营业场所,是近年来兴起的新业态,受到不少人的欢迎。1月26日,王先生就向记者反映,他女儿在一家猫店被意外抓伤了,而想要维权却困难重重。
王先生说,元旦当天,他15岁的女儿来到南昌市东湖区太平洋商务大厦10楼,一家名为“猫店”的宠物店撸猫。哪知不慎被猫抓伤了右前臂,打了狂犬疫苗和破伤风针,总共花了多块钱。
王先生:商家说让我们自己先去打,打针后商家就说她要和股东商量赔偿,到了第三天,我们过来给她商量,她说我赔不了那么多,只能承担一半,因为店内早就提示了“后果自负”。
最近几天,王先生多次找“猫店”宠物店的负责人商谈赔偿问题。但是对方却矢口否认,怀疑王先生的女儿不是在他们店内抓伤的。
王先生:现在矢口否认了,甚至怀疑我,说我女儿不在她这里抓的,要我提供我女儿在这被抓的证据。我希望她们能够把这个全部赔偿也希望,就是有关的行政部门能够对这个行业,提升一个管理的效率。
记者在“猫店”宠物店门口看到,标明了撸猫前先洗手、猫咪不可控、抓伤自负等注意事项。
“猫店”宠物店负责人刘女士:我错了我来承担,我没错我是不会买这个单,而且他来了之后每次都威胁我,把我门弄坏了,把我顾客赶走了,他每次来都是恐吓我。
律师表示,“猫店”宠物店所谓的“抓伤自负”等免责声明,并不能构成免责理由,“猫店”具有经营性,管理者应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
律师邹志斌: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个小孩的伤口是由店家这个饲养的动物所抓伤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条的规定,如果动物将人抓伤的话,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是它的管理人员来进行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他(她)本身存在着这种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这种情况下,他(她)才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那么饲养人员可以这个免除责任或者减轻一定的责任。
就此事,辖区的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百花洲分局工作人员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