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破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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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14 17:17:00

「本文来源:无线昆明」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示,并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昆明市疾控中心发布

12岁至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提示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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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时间及进度安排?

8月1日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并按21天的间隔时间开展7月接种第一针次的15-17岁人群第二针的接种工作;9月底前完成对12岁及以上所有非接种禁忌人群查漏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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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和校外青少年分别到哪里接种?

本地学生按照教育部门或学校组织安排的指定地点接种;暑期返昆的外地就读未成年人和校外未成年人及其他适宜人群,可到当地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接种点,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就近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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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岁有必要接种新冠疫苗吗?

有必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手段,是减少因感染导致重症和死亡风险最重要、最简便的方法。为青少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建立群体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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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是什么类型?

此次12-14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的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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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监护人陪同及签字确认?

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疫苗时,采取家长(监护人)、学生本人双告知、双签字、双到场方式有序接种,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且充分阅读并由接种者和监护人双方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如家长或主要监护人不在身边的,需委托学校工作人员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6

新冠疫苗接种有哪些注意事项?

(1)携带身份证明或户口册;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2)配合有关门诊信息查验;

(3)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前,接种医生会询问健康状况,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4)接种完成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适当安排休息;

(5)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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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有哪些?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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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能不能和其他疫苗一起接种?

暂不建议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如要接种其它疫苗建议间隔14天以上,但是有如疑似狂犬病暴露者需接种狂犬疫苗、其他外伤需接种破伤风疫苗者,不需要考虑时间间隔,优先接种这两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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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

与其他任何疫苗一样,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酸胀、红肿、疼痛、瘙痒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一般不需处理,2-3天后大多可自行恢复。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如离开接种场所以后出现有严重的反应,怀疑与接种有关,应该及时向接种点的医生报告。

西山区、五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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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昆明西山区、五华区开展12-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呈贡区

8月2日至6日

开展12至14岁学生疫苗接种

针对在校学生,呈贡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辖区各中小学满12至14岁学生,有序前往昆明市第三中学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医院、医院、呈贡吾悦广场临时接种点接种疫苗,接种时间从8月2日延续至8月6日。后期将不再统一组织。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带学生前往接种,不能前往昆明市第三中学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的学生可就近接种。

东川区

8月1日起

开展12—14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官渡区

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的统一部署,官渡区各接种点面向12岁以上适宜人群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12-14岁青少年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孩子及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就近接种。15岁以上人群均可进行第一剂、第二剂接种。

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事关学生返校!

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做好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地和学校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要把适龄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工作,分批稳妥有序推进。要在依法依规、自愿知情同意、免费接种的前提下,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疫苗接种知晓率和接种意愿。

二、切实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各地和学校要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消毒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宣传教育,加强对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三、规范日常卫生管理。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做好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要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智能分析,提供预警提示,适时优化调整卫生管理措施。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主动联系社区及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障校园周边卫生安全,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整治。

四、拓宽健康教育渠道。各地和学校要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落实各学段健康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教育学生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要创新形式、持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构建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

五、增加体育活动时间。各地和学校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

六、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各地和学校要告知家长传染病防控规定和要求,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培养、监督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孩子的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及时上报学校,按要求返校复课,完善家校协同的传染病防疫管理模式。

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保障学校开展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支持下指导学校完善卫生管理规定,健全学校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中小学校要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的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选聘“健康副校长”做法。

八、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省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汇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以及应急处置演练、能力储备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结果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确保全面细致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年7月16日

共筑防疫屏障

大家一起苗苗苗苗苗!

昆明广播电视台整理编辑

来源: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呈贡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东川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官渡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杉杉

责编: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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