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网站上获悉,1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年版)》和《外伤后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使用指南》。《规范》指出,非新生儿破伤风的诊断主要依据典型的临床表现,需至少有以下两项表现之一:牙关紧闭或苦笑面容;疼痛性肌肉痉挛。外伤史不是诊断的必要条件。
《规范》明确,非新生儿破伤风是指年龄超过28天,因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通过皮肤或黏膜破口侵入人体,在厌氧环境中繁殖并产生外毒素引起的以全身骨骼肌持续强直性收缩和阵发性痉挛为特征的急性、特异性、中毒性疾病。非新生儿破伤风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可到达中枢神经系统的破伤风毒素量。严重程度为中型及以上的非新生儿破伤风,建议在有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能力的重症监护病房(ICU)进行治疗。
据悉,尽管我国已于年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但非新生儿破伤风仍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重症患者可发生喉痉挛、窒息、肺部感染和器官功能衰竭,在无医疗干预的情况下,病死率接近%。即使经过积极的综合治疗,全球范围病死率仍为30%~50%,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潜在致命性疾病。目前,我国尚缺乏非新生儿破伤风流行病学监测和报告体系,非新生儿破伤风多散发于乡镇和农村地区,且误诊率和漏诊率较高,因此报告发病率可能存在较严重低估。《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吉林日报全媒体编辑:董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