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接下去,在7月17日,长春长生发布声明称:
“为保证用药安全,公司正在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公司所有已经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没有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请广大使用者放心。”
至此,这部由长春长生内部生产车间老员工实名举报的“闹剧”,似乎告一段落了。
不过,好戏却发生在后头。
7月19日,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处罚决定书》,而里面的内容却是真正的“重磅炸弹”。
《处罚决定书》
1、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01)支。
2、没收违法所得85.9万元。
3、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60元。罚没款总计.60元。
于是,社会各界被瞬间点燃,因为此事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最重要的一件事——孩子的健康。
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儿童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的有效措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百白破疫苗需接种4剂次,分别于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并且,这也是每一个孩子必须要经历的步骤。
简而言之,长生长春在多次“作死”后,终于“爆雷”了。
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短短两天时间,“疫苗事件”已被扒了个底朝天。
“全民侦查”始于兽楼处的《疫苗之王》,该问从国有资产流失到疫苗生产造假,对长生生物的发迹史做了全景式描述。不过很快,该文立刻被封,原因则所属内容在没有被官方认可以前造成了过大的影响力。
不过,看过文章的人再也按捺不住了,朋友圈一再被刷屏,全国上下各大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