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都市现场综合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如删除来源必究
最近各地涌现打疫苗热潮,网友在后台不断咨询,现就群众关心的疫苗接种相关问题做出解答:
问:1、全省第一剂和第二剂疫苗数量是否充足?
答:各省新冠疫苗供应数量由国家工信部统一调配,目前我省疫苗供应总体上充足,接种工作一直在有序开展。
问:2、有的民众已经打了第一剂,但至今没打第二剂,时间超过2-3周,担心打不到第二剂。他们的担心有必要吗?
答:没有必要。根据《新冠病*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要求,接种第二剂次的时间与第一剂次间隔3-8周(21-56天)。对前期已接种第一剂次的人员会在5月份陆续安排第二剂次接种;5月份接种第一剂次的人员,会在6月份安排第二剂次接种。
问:3、普通民众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去预约接种疫苗?
答:为安全有序推进全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目前主要以单位集中组织、社区登记的方式进行预约接种,如果未预约成功或未接到接种通知的,暂时不要自行前往。具体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为准,也可向当地公布的疫苗接种点咨询。
问:4、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的疫苗接种单位必须是同一家吗?目前全省的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有哪些?
答:新冠疫苗第一剂和第二剂的接种单位可以是同一家,也可以根据居住地所属县(市、区)统一安排或个人意愿,在辖区内另一家接种单位接种。由于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均在网上公布了辖区内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信息,可供查阅。
网友非常关心,哪些情况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哪些情况不可以接种?这里也一并为大家解答:
为落实新冠病*疫苗“应接尽接”的接种策略,解决受种人员和接种人员在禁忌症把握方面的一些模糊认识,减少因禁忌症把握不当造成的受众人员流失和医患矛盾,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及知情同意书和疫苗说明书的内容对新冠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明确。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目前我国正在使用的三种疫苗(新冠病*灭活疫苗、腺病*载体疫苗、重组亚单位)的辅料不完全相同,包括氯化钠等,详见疫苗说明书。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对于高敏体质者或正处于过敏状态,建议接种后密切观察或暂缓接种。
4、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健康状况稳定,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暂缓接种。
9、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mmHg,可以接种。
10、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自身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在病情稳定期(非病情活动期)、没有接受利妥昔单抗药物治疗,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妊娠期不能接种。
28、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31、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既往新冠肺炎病*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4、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核酸及抗体检测。
35、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6、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7、如遇本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39、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40、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灭活疫苗按照程序完成两针,不再加强。
41、其他情况请垂询接种点医生(或临床专科医生)。
快转发给身边的亲友吧!接种疫苗,从我做起!